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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双师型”教师对于提高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早为世人所公认。但目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现状怎样呢?本文以重庆市5所高职院校商务英语“双师型”教师为例进行了调查,并针对这些现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新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双师型”教师教师现状培养对策
早在1998年,原国家教委就在《面向21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意见》中就提出了职业学校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双师型”教师的标准是什么呢?目前国内有代表性的是以下三种标准:
行政标准:教育部高教司在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合格学校评价体系中提出的“双师型”教师标准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两年以上基层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实践教学,具有中级或以上教师职称,亦即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加教师职称;既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专业职称,亦即“双职称”;主持或主要参加两项及以上应用性项目研究,研究成果已被社会企事业单位实际应用,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即科研能力标准。
院校标准:“双师型”教师指既能讲授专业理论课,又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即具有所教专业相关的社会职业岗位经历、资格或能力的教师。
学者标准:有的学者提出,“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职业素质标准是“一全”(具有全面的职业素质)、“二师”(既能从事理论课或文化课教学,又能从事技能训练教学、指导)、“三能”(具有较全面的能力素质,具有进行专业理论或文化知识讲授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专业技能或教师职业基本训练指导的能力,进行科学研究和课程开发建设的能力)、“四证”(毕业证、技术技能等级证、继续教育证和教师资格证)。
由上可知,无论是哪一种标准,其“标准”都是很高的。那么,目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情况怎么样呢?我们对重庆市5所高职院校商务英语“双师型”教师的现状进行过调查。下面是我们的调查结果和针对结果提出的新的对策建议。
一、商务英语“双师型”教师现状调查
从2008年至今,笔者对重庆市开设有商务英语专业(国际贸易方向,下同)的5所高职院校的商务英语专业教师的“双师”情况进行了调查,其结果难以令人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商务英语的专业背景
在被调查的5所高职院校的47位商务英语专业教师中,除4位教师有商务英语专业背景外,其余的43位教师都毕业于外语院校的普通英语语言学专业或英语师范专业,主攻方向多是英语语言文学或英语教育,没有商务英语专业背景。这些教师,虽然在普通英语教学方面不存在什么问题商务英语的专业技能,但没有商务背景,缺少商务经验,特别是缺乏在公司实践中运用英语解决商务问题的经历和经验,在商务英语教学和指导不利于培养学生商务实践能力。一个普遍现象就是,教师在教授商务英语课程时,按精读英语课程的方法教学,注重词、句子、语法和全文的段落分析,对于一些商务术语根本就不懂。又如“国际商务口译”课程商务英语的专业技能,课程中有许多的商务专业术语,多数教师都只能用翻译式教学,避而不讲术语的含义。如此何谈指导学生商务实践?何谈培养学生商务实践能力?
(二)缺乏商务英语专业职业技能
我们调查发现,K学院2000年开办商务英语专业,目前有专业教师9人,其中只有1人有过5年的国际贸易工作经历,并且经验丰富,可以称作(无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实质性的“双师型”教师,其余8位教师既没有商务活动的实践经验,也没有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而在W学院,2002年开办商务英语专业,到目前为止,商务英语专业教师7人,除了2人通过理论考试拿到了相关证书之外,其他5位教师都不具备商务英语的职业技能——既没有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也没有在公司工作的实践经验。其余3所院校的商务英语专业教师也有类似的情况。深入调查知,就是上述拿到了相关证书的教师,在商务活动中的实践经验也十分缺乏。本身的实践经验就缺乏,要指导学生实践操作,要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其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比如,有的商务英语教师在讲授外贸函电课程中,就只能讲授书信的格式,训练学生写商务书信。商务活动中信函交流只是一个环节,电话交流和商务谈判结合起来就无法实践了。根据我们的调查,现在一些院校的商务英语专业实训课都是走过场,无法达到真正训练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学生在找工作时没有什么竞争力。
(三)短期商务英语培训不能代替商务实践活动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双师型”教师重要意义的认识越来越到位,不少高职院校也非常重视培养“双师型”教师,经常指派教师参加各种各样的商务英语短期培训。近年来,全国每年都有国家级高职院校举行商务英语教师培训班,其中在深圳职业院校举办的次数最多。但从一些参加过培训的教师处了解到,短短的两周培训也只是一些理念的灌输,知识的传授,比如学校如何搞好精品课程之类的经验传授。这里,虽然理论培训也非常必要,但“双师型”教师标准之一的“从业经验”则没有涉及或根本没有考虑培训。事后我们了解到,一些担任培训课的教师自己都没有什么从业经验,又如何来培训别人的实践操作呢?
在其他地方举办的商务英语专业教师培训也有类似情况——担任培训的教师基本上就是聘请国际贸易从业人员来做相关的商务讲座而已,也是从“理论到理论”。这样的培训根本不能代替商务实践活动的培训,培训的指向性有所缺失!
(四)商务英语教师到公司锻炼往往流于形式
虽然这些年来,所有的高职院校都高度认识到“双师型”教师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并轮番指派教师到公司挂职锻炼,以争取成为名副其实的“双师型”教师,但实际情况则往往是流于形式——学院无法监管;企业不管理;自己不愿尽力,所以实际意义不大。最典型的是,重庆市K学院的一位商务英语教师,学院领导指派他到重庆某公司挂职锻炼,可这位教师到公司报到后便不知去向,后来得知他早已另谋高就。上述W学院,有一英语教师,虽然此前拿到了外销员证书,似乎已是“双师型”教师了!但学院指派他到一家贸易公司锻炼,当协助与外贸客户交流时,无从下手,每个环节都需要请教他人!该外贸公司本来人手少,一人兼任多个角色,不可能每个环节都手把手教,这位老师被晾在一边无事做,锻炼流于形式。外贸公司有很多是老客户,交流中往往涉及商业秘密,锻炼老师短时间也无法上手。综上所述,挂职锻炼,往往流于形式,教师收获不大。
(五)领导不重视“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也有一些学院领导,特别是民营学院的一些领导,虽然也意识到“双师型”教师的重要意义,但一旦涉及具体培养时,就重视不够了。究其原因,一是学院教师紧张,教师课程跨科多,课时多——每周十到二十节;教师紧张,学院无法派出。二是学院经费紧张,不愿派出教师——民营学院多是公司化运作,注重办学成本,而教师的培养需要长期的源源不断的派出,这无疑会增加办学成本。三是领导有后顾之忧——有的学院领导,特别是民营学院的领导怕教师培养成“双师型”后远走高飞,也不愿意指派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
二、“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对策建议
由上调查可知,重庆高职院校商务英语专业“双师型”教师的情况是不令人满意的,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呢?我们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提出如下三点新的对策建议。
(一)教育部出台相关“硬性”政策
鉴于上述经费原因和领导不重视导致“双师型”教师得不到保证的事实,我们建议教育部出台相关“硬性”政策——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否则,就不能作为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师上岗。从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师情况来看,大部分教师都不具备“双师”资格,对于这些教师,建议国家教育部出台硬性政策,要求他们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双师”资格后方能重新走上讲台,否则不能在高职院校担任专业教师。
此外,大凡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师,还应该有该专业的学业背景,即大学里学的就是该专业,比如商务英语专业的教师,在大学里学的就应是商务英语专业,专业对口,教学才会相对的得心应手。
(二)专业教师到公司挂职锻炼必须讲求实效
针对上述专业教师到公司锻炼流于形式的问题,建议高职院校要制订一系列管理制度来强制性的要求教师到公司实实在在的锻炼并且取得实效,否则取消专业教师任职资格。对此,建议学院和公司共同制定制度和共同管理。
从学院方面来说,学院要出台一系列教师到企业锻炼的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完善管理。其中最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是锻炼实效与教师的经济待遇挂钩,如果锻炼效果好,待遇从优,否则给予一定的惩罚。学院要不定期到企业检查,听取企业领导和职工对教师的评价与意见,以评定教师的锻炼实效。教师到企业锻炼之前,需要拟出锻炼计划书,并通过相关领导审批,以提高锻炼实效。像澳大利亚那样,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到企业一线锻炼,学院和教师都要有计划;学校严格考核其锻炼实效,并根据实效给予一定的待遇。
从企业方面来说,企业对锻炼的教师要像对自己公司的员工一样管理,诸如实行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奖罚制度等等,决不能搞特殊化。企业对锻炼教师要指派专人指导,采取一帮一的指导。像澳大利亚那样,锻炼教师由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手把手地进行指导,以保证锻炼实效。
此外,建议学院和企业共同制定一套高职学院教师到企业锻炼实效认定的国家标准,以此保证所有教师到企业锻炼的实效。
(三)校办企业,将企业作为教师实训基地
受国内外校办企业的启示,建议高职院校,当学校某一专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比如学院商务英语专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学院可以支持该专业建立自己的贸易公司。公司的一部分人员由教师组成。这部分“双肩挑”的教师一边为学生讲授商务理论知识,一边参与公司的实际运作,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双师型”教师。学校的公司也是学生实训和实践基地。院内企业或公司,既是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和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场所,也是学生实训、实地操作演练的基地,真正做到了师生双赢!
(王朝容: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外语系。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商务英语课程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