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学霸网 成人英语 钱锺书的英语到底什么水平?

钱锺书的英语到底什么水平?

钱锺书的英语到底什么水平?

感觉这是钱老在知乎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后面会有逐句分析,希望能帮助大家理解他为何牛逼,顺便能从钱老身上学习到一些写作技巧。

——插播一段争议性最大的句子——

【The idea from your of ’s is, to say the , .】

我认为之前有个答主( @ )把这个句子改成

My on your of the ’s was .

是非常错误的。他。完。全。没。有。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他的理解是,钱钟书对收信人翻译的主席宣言,曾有很不公平的看法。

但是钱老原本的意思,我认为,应该是:你翻译的主席宣言版本所表现的中心思想,我认为有失公允(这都是客气的啊)。

主语是the idea

什么idea?从你翻译的主席宣言中得到(找到)的idea

怎么?is ,这个idea有点失公允。

怎么失公允?to say the ,都算是客气的没有在骂你。

to say the

of

1.

used as an ( the is more , ).

“his was to say the “

:to put it , it , any , at the very

“his was to say the “

整句翻译过来就是:你翻译的主席宣言版本所表现的中心思想,我认为至少是有失公允(实则更糟糕)。

有些答主说要加the。我认为不要,因为任何特定时间段中所对应的是唯一的。这跟god前面不加the是一个道理。

比如 Of 就是正确语法,奥斯卡得奖电影King's ,跟's 是一样的语法结构,没有加the,等等。

——短答案——

写得非常好,完全大师。根本不是凡夫俗子可以妄加评论的高度。

那些揪着小毛病吹毛求疵的人,自己的写作水平都令人堪忧。

说钱老文字做作装逼不通俗的,你们看过《神探夏洛克》吗?没事看看那个,你就知道英式的英文是多么喜欢拽词汇量了。是的,就是要从智商、词汇、语言结构、考据等各方面碾压凡夫俗子,这就是日不落帝国的优越感。钱老跟比起来,亲民多了好么?

——答主背景——

贴一段装逼背景,只是为了说明答主这样,对英文写作比较自信的人,都觉得钱老是自己一辈子无法企及的高度,只能仰望试图学习一二,知乎上一些语法词汇都初级水平的人,怎么好意思觉得自己比他牛逼啊(」゜ロ゜)」

英语算是半个母语,十岁移民新加坡(说新加坡只用的我可以保证初中生词汇量都能虐哭你),小学开始就是英文教学环境,我整个班都是学霸,出了小升初全国状元。小学开始参加 ,的,得奖。初中爱上 ,于是高中主修,天天用英文分析文学作品,包括, , , , Poe, Toni , Zola, 等,考试就是写鉴赏。基本一直在与文学类打交道,一直都是文科生,英文是生命(跟很多把英文当工具的理科生不太一样),写作的话英文比中文好很多。本科来到美帝,大学专业之一是西洋美术史,就是因为写作是强项不拿它来 GPA有点蠢。因为懒和拖延症,写文章特别快,4、50分钟1000字的速度(嗯当代写肯定赚翻了)。托福裸考满分,一个半小时交卷。考托福纯粹是为了应付FIT的入学要求,好像8、90分就可以了所以没准备学英语用什么书,并不是为了装逼。

——逐句分析——

第一封信

My Dear Shu-Wu(1),May 14

Your me a (2). Your is good. This is not “” nor “”(3)but my (my hand upon my !). The idea from your of ’s is, to say the , (4). your hand is some of its old lost long lack of (5). At any rate, it be a pity-nay, a sin, a (6)-to let your(7) get & .

in

By a slip of pen, you “” of “”. This is a mere . Don’t let such your .

【Your me a . Your is good.】

主语为your 而非“我”,让句子简练了很多,也拿掉了不必要的被动语态。相信很多人更倾向于说【I am by your .】这种级别的语法,其实是没有美感的。

和是近义词,但比更多了一层的意思,也就是说不只是惊讶,而是有点令人惊喜。这句话给出了 的原因,,同时也让your 而非我作主语,再次避免了被动语态。

【The idea from your of ’s is, to say the , .】

我认为之前有个答主( @ )把这个句子改成

学英语用什么书_英语难学还是法律难学_学初级英语买什么书

My on your of the ’s was .

是非常错误的。他。完。全。没。有。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他的理解是,钱钟书对收信人翻译的主席宣言,曾有很不公平的看法。

但是钱老原本的意思,我认为,应该是:你翻译的主席宣言版本所表现的中心思想,我认为有失公允(这都是客气的啊)。

主语是the idea

什么idea?从你翻译的主席宣言中得到(找到)的idea

怎么?is ,这个idea有点失公允。

怎么失公允?to say the ,都算是客气的没有在骂你。

to say the

of

1.

used as an ( the is more , ).

“his was to say the “

:to put it , it , any , at the very

“his was to say the “

整句翻译过来就是:你翻译的主席宣言版本所表现的中心思想,我认为至少是有失公允(实则更糟糕)。

也就是说或者形容的,并不是钱老的看法,而是收信人翻译想表达的中心思想。

也就是说或者形容的,并不是钱老的看法,而是收信人翻译想表达的中心思想。

也就是说或者形容的,并不是钱老的看法学英语用什么书,而是收信人翻译想表达的中心思想。

而且他因为””看似过去式,就把这个句子改成了过去时态的“was”简直是语法不过关。原句的语法明明是现在时的is,明明是钱老在吐槽对方的翻译有点偏颇。所以才会有后面的一些他调侃对方英文是否生疏啊,是否刚刚啊,是否太狡黠啊之类的句子。

再就是和的运用,我认为更精准,因为比更加主观。钱老并不是在表达自己的看法,而是在告诉收信人,从一个客观角度来说,听者或者读者,会觉得有失公允。钱老在这句话里,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大家。

【 your hand is some of its old lost long lack of .】

这句简直不要太好。有谁能想“old ”也是可以“”的?整句话连个逗号都没有,一气呵成毫不费力。

【get & . 】

我认为这句的亮点是在“”这个词。想要表现生锈并不新奇,但是用“”表现不能随心所欲为其所用,却是没有见过的。

【By a slip of pen, you “” of “”. This is a mere . Don’t let such your . 】

说他写得不好的,不查字典告诉我是啥行不?这个词真的比什么“ ”之流有美感多了好么?而“”这个动词比“”来得生动许多。

这整封信都很美,是因为用词都非常精准。能用一个名词表现的,绝对不会用一个短语。能用名词主导的时候,绝不会用人称代词。这就避免了太多”我想”“你是”“他说”“你有”“我觉得”“我被”这样非常没有美感的表述,让整封信充满画面感。有多少人跟我一样,在看这封信的时候,脑中出现了很多意象,比如信纸、手、笔、生锈等等?

文学是the of 。能用主动语态就不要用被动语态,能用一个动词表达某个副词+be动词就用一个动词,能用简单动词(非be have get等)不要用复杂词汇,能用一个名词表达形容词+名词就用一个名词。如果认为钱老句子结构简单,就觉得他英文不好,你要是去看海明威,还不得觉得他是小学生文笔?

第二封信

My Dear Lin(1)May

this to your very kind May Day (2). Its “a day the fair”. What with the net, for at the co-op , & , & the and one odds and ends eat away ones time, the red day was over I know I was(3). Well(4), here go my best in my wife . Your me . I feel like a who has won your“” to earn it. Your has led you to the aids to I gave. Yes, is . used to a or (5) & . As you know, the is far more than the . How to turn the into the —that’s the big (6). , of shop talk. to the & more to your !(7)

,

【 this to your very kind May Day (2).】

, the use of “this ” to take the out of the . 没有“我”。

【What with the net, for at the co-op , & , & the and one odds and ends eat away one’s time, the red day was over I know I was.】

来,那个说钱老语言结构简单的站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我觉得语法上好像有点问题,比如说“ the net, for at the co-op , & , & the and one odds and ends”这几个并列,我认为 可以更干净。但是我认为这种行云流水式很随性的写作方式,反而很适合他想表现的情绪——他的时间被生活中的太多琐碎一点点蚕食,导致他都忘记要写信了。

【Your has led you to the aids to I gave.】

之前钱老说了,他觉得自己是个,一点小把戏而已没有实质帮助,是学生的“ ”导致钱老的帮助被高估。我觉得这个形容词,简直太棒了,形容词+名词一块儿夸人,情商高得不要不要的。

之所以用不用是因为有贬义。一句that's so of you. 就能表现出嫌弃,一般搭配翻白眼表情。

【How to turn the into the —that’s the big .】

这句话太牛逼!那些说钱老英文不咋地的孩子们,你们真的应该好好读一读这封信,因为这封信教给了你们一个道理,那就是 牛逼没啥用的,要能信手拈来才是自己的。能不能将“ ”变成“ ”才是关键所在。

我个人从来没有见过有人,把能懂不能娴熟使用的词汇形容成“ ”。的意思: (adv.)仰臥地;懶散地;怠慢地,用这个副词来修饰“被动的”,简直太有画面感了。同样的,一般也是用来形容身手和动作上的轻巧敏捷。这么形容,一个“词汇忍者”的形象跃然纸上。

也就是说,钱老不但做到了文字上的精准,也已经到了能用英文比喻、隐喻、玩文字游戏和制造意象的等级。他自己就是一个“文字忍者”,你还要纠结他英文好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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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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